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記者饒純武、李光正)漢口一家培訓機構的老師,收了家長3.5萬元用作表演專業校考證的“操作費”,結果考生未能通過校考,家長要求退費也無結果。昨日,該培訓機構負責人表示,收取“操作費”系老師個人行為。
  漢口二七路朱女士的兒子丁俊(化名),是高三應屆畢業生,其文化課統考成績,一直在200多分徘徊,便學習了美術專業。不料,去年12月的全省美術聯考中,丁俊失利未過分數線。“為讓孩子上大學,做家長的要想盡一切辦法!”朱女士表示,今年1月她就四處打聽,希望孩子有機會參加其他專業藝考,並儘量“包過”。
  今年1月11日,朱女士來到該培訓機構永清校區,向接待的李老師講明來意,雙方最終達成一致,並寫下一份《收款憑據》。
  該憑據中稱,幫朱女士的孩子操作武漢某大學非美術類表演專業校考證,總操作費用5萬元,先付70%開展相關工作,30%餘款拿到校考證後補齊。若校考證無法落實到位,則退還家長所繳納的操作費用。
  “今年3月初,孩子參加武漢某大學的校考,結果沒有通過!”朱女士焦急地說,孩子的文化課成績,也不可能會有質的變化,上大學的機會變得微乎其微。如今,學校和李老師也不退還藝考“操作費”。
  記者來到該培訓機構,該機構負責人沈女士表示,他們在《溫馨提示》中鄭重聲明,公司員工向客戶出具的合同、收據等資料,均須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朱女士已簽字認可。培訓機構與朱女士簽訂了《輔導協議》,但《收款憑據》上並無培訓機構公章,收取“操作費”系李老師個人行為。
  沈女士強調,《機構內部管理十條禁令》中規定,嚴禁未經財務經理許可,非財務人員擅自收費。員工違反禁令,一經查實,其領導實行兩級“連坐”處罰。
  目前,江岸區四唯工商所已介入調查。
  (原標題:輕信藝考“可操作”家長3.5萬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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