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趙秀池教授
  法制晚報訊 近日,新公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指出:要“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調整完善住房、土地、財稅、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構建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確實,由於房地產業需要資金量巨大,房地產業與房地產金融是天然的合作伙伴,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是實現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
  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國居民購房的積極性日益高漲,房地產金融的支持一方面加速了房改進程,促進了商品房銷售;另一方面也加快了商品房建設,搞活了房地產市場;同時也引導了居民消費,使居民的住房水平大大提高;對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也做出了重大貢獻。
  至今“要買房,找建行”的聲音仍不絕於耳。住房貸款使眾多的家庭圓了自己的住房夢。從我國住房制度改革開始,從房地產業誕生那天起,房地產信貸就一直是我國房地產業資金的主要來源,房地產信貸占我國金融市場信貸總量的半壁江山,其中個人住房信貸又占房地產信貸的50%以上。然而,目前在貸款從緊的環境下,房地產業的發展舉步維艱。房價不斷走高,往往被人懷疑有房地產泡沫的風險,而金融過度支持則是罪魁禍首。不錯,房地產金融與金融風險總是相伴而行,不論是日本的金融危機還是美國的次貸危機也都與房地產信貸的風險緊密相連,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房地產金融是房地產市場的調節器。通過金融的介入,可以影響房地產的需求與供給,從而實現供求平衡,穩定房價,使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以住房市場為例,當住房價格不斷上漲,住房供不應求時,可以採取金融手段達到增加供給、限制需求的目的;當住房供過於求,價格下降時,則反向操作。而目前,不論是對開發商,還是對消費者而言,都是一種從緊的政策,這種做法是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平穩發展的。
  目前我國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房地產是城市基礎設施、社會設施、商業、工業等的重要載體,因此,房地產業要更好地為城市建設服務,就更需要金融的支持。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各地城市發展也是有差異的,房地產金融政策也應該根據不同城市採取不同的政策。正如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的,“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對於一線城市來講,住房需求還在不斷增加,住房市場仍然處於供不應求狀態,因此,應該加大對開發商的貸款支持,包括增加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降低貸款利率等手段的運用,同時減少對購房人的貸款支持;對於住房市場已經出現供過於求情況的三四線城市則應該減少對開發商的貸款發放,增加對購房人的貸款支持。
  綜上,目前必須為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打造良好的金融環境。要在適度提供銀行信貸的基礎上,不斷促進房地產金融產品創新,積極推動多元化的房地產融資。逐步健全和完善房地產金融相關法律法規,拓寬房地產融資渠道,鼓勵公共基金、保險資金、民間資本、外資的參與,探索建立政策性的金融機構。相信,在良好的房地產金融環境下,房地產金融與房地產市場會實現良好互動,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會實現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原標題:房地產呼喚良好的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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